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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07-26 05:57:0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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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营口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现将《营口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营口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全市政务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保证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务督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负专责,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市政府督察室组织实施。市政府督察室是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督查职责,不代替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工作和处理问题。
  第三条 市政府政务督查的对象是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中省直驻营单位等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依法行政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政务督查工作。凡政府决策、工作部署、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同志交办等督查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条 归口办理原则。凡市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等督查事项,实行归口办理。市政府督察室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要求,及时向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交办督查任务,并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对办理结果有选择的进行复查,确保督查事项件件落到实处。
  第六条 分级负责原则。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政务督查工作机构负责抓好本级政府、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督查工作,并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督查任务。
  第七条 实事求是原则。各级政务督查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讲求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实行跟踪督办,使政务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第九条 严格保密原则。对督查中的涉密事项,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对因泄露秘密造成不良影响的,泄密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纪律处分。对领导同志的批示内容只能在督办通知中打印显示,不得向承办单位转送领导同志批示原件或复印件;要严格限定发送范围,做到发送登记;所有督查事项及相关资料,要视同正式公文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十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发现问题,适时提出建议,服务领导决策。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
  (一)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和民生工程的落实情况。
  (三)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业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上级党政机关转交的批示件、督办件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基层检查工作、开展调研时提出要求处理的事项。
  (六)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分解立项。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由市政府督察室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的通知》要求,确定督查方式和督查时段,立项督查。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业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确定事项,由市政府督察室负责分解立项,规定完成时限,明确相关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落实和反馈。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按领导要求立项督查。
  第十二条 分流办理。
  (一)自办。对不宜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或领导指定直接办理的事项,由市政府督察室直接办理,或由市政府督察室牵头,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二)交办。对确定由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落实的事项,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对市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由市政府督察室发出《督办通知》,交承办单位限期办理。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交办任务。
  (三)协办。对任务交叉或涉及几个单位的督查事项,市政府督察室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商协办单位办理。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认真办理,主动提供书面材料等。办理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汇总报告。
  第十三条 督促检查。督办通知发出后,市政府督察室根据督查事项的轻重缓急情况,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书面催办、上门催办等方式,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对重要事项重点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办。
  第十四条 办结报告。督查事项有了结果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督察室写出办结报告。办结报告应一事一文,采用专题报告形式,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以承办单位的名义书面上报。办结报告应做到:文书格式规范,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妥当,任务落实,问题得到解决。不符合要求的办结报告应重新查报。
  第十五条 立卷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做到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健全组织体系。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政务督查工作。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室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从事督查工作,并保证开展督查工作必须的办公、通讯、交通及必要的专项经费等工作条件。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指定办公室或其他内部科室及必要的人员承办具体督查事项,以保证督查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十七条 加强队伍建设。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查力量,稳定督查队伍,选配具有较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同志从事督查工作。督查机构设置与工作人员编制应与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为保持督查工作的连续性,可以选配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敢于反映和善于处理问题的同志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专职督查员。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督查工作人员,主动为其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学习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 严肃工作纪律。政务督查工作要与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相挂钩,凡被市政府督察室通报表扬和批评的,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分或减分。对抓落实不力,办理督查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或反馈情况不及时,特别是内容严重失实,情节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营口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营政发〔2005〕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营口市人民政府督察室负责解释。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

建城[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天津市市容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发展改革委,重庆市市政管委、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中关于城市照明节能管理的要求,确保完成城市照明“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

  (一)“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照明发展很快,对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作用显著。但是,城市照明,特别是景观照明的过快发展,加大了能源的需求,一些城市建设超标准、超豪华的景观照明工程,使用低效照明产品,浪费严重,造成供用电紧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照明节能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增强紧迫感,积极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的管理。当前,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严格控制景观照明建设规模,坚决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落实工作责任,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城市照明节能减排任务。

  二、加大力度,确保主要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各地要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范围和规模。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的规定,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等景观照明能耗,严禁建设亮度、能耗超标的景观照明工程,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的规定,停止在城区干道上大范围建设多光源装饰性灯具和无控光器灯具的照明设施。

  (三)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发〔2010〕12号文件的要求,全部淘汰城市道路照明使用的白炽灯、高压汞灯、能效指标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光源产品和镇流器产品。

  三、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节能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城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建立城市照明节电目标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五)加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管理。各地要按照当前节能减排的要求,修订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进一步核查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中有关照明节能的要求和措施,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抓紧修改。要加强规划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节能关。

  (六)加强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监管。城市照明工程建设的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要认真落实《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和《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的相关规定,保证现有节能标准的执行。

  (七)加强城市照明设施节能的运行管理。各地要制定城市照明设施节能管理规定,采取节能计量考核措施;实施城市照明集中管理、集中控制和分时控制模式,科学合理安排照明开关时间;在用电紧张时要确保城市道路、广场等功能照明的正常运行,严格控制景观照明。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选择合适的区域、路段对城市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

  (八)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深入开展城市照明节电宣传,树立照明节能意识,普及相关知识。积极推广使用照明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在条件适合的地区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全面推动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作。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九)各地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依照本通知要求,从2010年7月开始,对城市景观照明已建、在建和待建项目和城市道路照明中使用的低效照明产品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要求,景观照明能耗、亮度超标的项目,限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抓紧完成“十一五”期间全部淘汰城市道路照明低效照明产品任务的计划,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稳步实施。

  (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城市照明节能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依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和《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和国家有关城市照明节能的要求,对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情况进行检查,对超标准、超能耗的景观照明坚决予以制止,并通报批评。各地要在10月底之前将检查结果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底前我们将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景观照明进行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印发《“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


关于印发《“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
院有关部门:  为大力推动全国技术创新工作,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国家
经贸委组织编制了《“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
要》作为全国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已经
有关省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反复讨论,并经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现印发
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
一、引言

  “八五”以来,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企业技术水平大
幅度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有所增强,特别是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有
所提高,“产学研”联合工作健康发展,一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和成套装备的
开发有所突破,促进了我国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我国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技术创
新工作的思想观念、运行机制、配套措施,特别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生产
技术和装备水平产品市场竞争力等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不协
调,极大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为了指导全国技术创新工作,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
长点,加速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的整体素质和效益,促使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经贸委组织实施了《技术创新工程》,并
配套编制发布《“九五”全国技术创新纲要》。

  二、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工作
措施  技术创新工作是落实中央提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具体工作内容,
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工作措施等见国家经贸委《
技术创新工程》方案(略)。

  三、“九五”时期全国技术发展的重点
  以现有产品、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和综合集成为基础,突出新产品和新技
术的首次商业化应用,在有条件的行业和领域建立较长远的产品和技术储备。优
先发展能够实现市场化的产品、技术和装备,发展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带动
行业改变技术面貌、能够形成产业化或改造传统产业、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可大幅度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产品、技术和装备,集中突破共性、基础性技术
以及基础工业、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中急需的重大关键技术、主导产品和成套装
备。

  (一)能源工业

  1、煤炭工业

  发展高产高效大型综采设备、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开采技术与装备、煤巷
锚杆支护成套技术与装备、高产高效矿井大能力运输系统、大型露天矿工艺装备
等采掘关键技术和装备及相关的配套装备。开发防灾、减灾全面改善煤矿安全状
况的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先进高效煤炭洗选成套设备、浅层煤层气勘探开发和
利用技术及装备,进一步完善煤层地下气化技术和装备。推广地质小构造勘探、
“三小”光爆锚喷岩巷掘进作业线、反井钻机、综合防灭火技术、选煤技术、型
煤技术等新技术。

  2、电力工业

  进一步提高30万千瓦、60万千瓦机组燃烧无烟煤锅炉关键设备产品
质量。继续开发10万千瓦级循环流化床锅炉。发展单机50万千瓦混流式、3
万千瓦级贯流式等大型水力发电机组关键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高500千伏交
流超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产品质量。开发500千伏交流紧凑型超高压输电线路
及大型供电网自动化系统等电网关键技术和装备。发展60万千瓦空冷机组、6
0万千瓦超临界机组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展500千伏直流输变电关键技术研究。

  3、石油天然气工业

  开发浅海、沙漠石油开采技术与装备。开发高分辨率遥测地震仪、大吨
位可控震源和非爆炸性震源等物探装备。发展深井钻井、采油装备及先进的油气
集输工业和高效节能设备。开发多相混输技术与装备。开发小井眼钻井技术装备。
开发聚合物驱,气驱、气举三次采油技术装备。开发电磁波加热油层等稠油、超
稠油热采技术与装备。推广数字测井技术。

  (二)交通运输业

  1、铁路

  发展25吨轴重机车和低动力作用的大型四轴货车的货运重载,京广、
京沪、京哈三大干线客货运提速,通信及信号,运输安全及保障等技术与装备。

  2、公路

  发展高等级公路修筑及特大桥梁的关键技术、新材料及装备,干线公路
养护技术与装备。开发公路运输网络系统关键技术及运输装备。建立并推广路面
施工质量检测系统。

  3、水运及港口

  发展筑港、航道整治、水上交通安全技术、港口工艺系统自动控制技术
及信息系统技术。开发散装货物大型装卸设备。

  4、船舶

  发展高效焊接、预舾装及单元组装、精度造船、高效除锈及特种涂装等
技术。开发浅吃水肥大型运煤船,超大型、高速、高性能的专用船,内河高速客
船。开发计算机辅助造船、造机集成系统,壳、舾、涂一体化区域性造船方法,
模块化造船方法以及与现代造船模式相适应的船舶区域综合设计技术。开发船舶
船桥系统、船舶自动化系统和设备、低速柴油机曲轴等主要船用设备。

  (三)原材料工业

  1、钢铁工业

  发展高效炼铁工艺,开发推广精料、喷煤和长寿高炉技术。
  以发展连铸为中心,开发铁水预处理,转炉和电炉顶底复吹,超高功率
交、直流电炉,炉外精炼技术与装备。发展电炉—精炼—连铸—连轧短流程技术。
开展薄板坯连铸连轧设备的消化吸收。发展高效连铸、新型连铸、异型坯连铸、
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轧技术。
  开发铁道、电力、汽车、船舶、石油等行业用钢新品种。
  开发露天矿高效开采技术,高效选矿综合技术与设备,推广过程自动化、
管理自动化和交流调速技术。推广高温余热利用、炉窑综合节能、溅渣护炉及环
保技术。

  2、有色金属工业

  开发氧化铝节能降耗技术。发展电解铝大容量电解槽及自控技术;推广
铝工业综合节能技术及装备。
  发展铜、镍、铅、锌选矿,富氧冶炼、湿法冶炼新工艺和与之配套的控
制技术及装备,推广采、选、冶节能高效技术和设备。
  开发我国优势资源金属的冶炼和加工新工艺,发展其高纯产品和在高技
术领域的应用。
  开发高质量有色金属材料,提高半导体材料的加工检测技术。发展电子
工业用高质稀有贵金属材料。发展稀土材料,新型高效能源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
等。

  3、建材工业

  发展新型窑外分解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废烟气余热利用技术。发展先
进粉磨技术及装备,开发特种、优质水泥品种。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电子技术,
改造中小型水泥企业。
  完善并发展浮法玻璃工艺技术,开发玻璃产品品种及深加工技术。开发
富氧燃烧和全氧燃烧技术、优质耐火材料和隔热保温材料及应用技术。积极推广
原料专业化生产技术、全线自控技术。
  开发卫生陶瓷的新型成型、节能烧成技术及设备,建筑陶瓷三次烧成技
术及设备。推广卫生陶瓷组合浇注及低压快排水成型技术。
  开发新型轻质高强墙体材料、屋面材料和化学建材产品及生产技术。开
发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技术。推广烧结空心砖、建筑石膏制品、混凝土
砌块、加气混凝土等新型房屋建筑材料。
  开发玻璃纤维及制品、玻璃钢、复合材料、精细陶瓷等无机非金属新型
建材制品。发展非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技术、装备和配套材料。

  4、化学工业

  化肥,发展合成氨、尿素新技术,中氮肥改造技术,大型料浆法磷氨及
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生产优质氯化钾技术。
  石油化工,发展国产原油的深度加工、轻质化技术和高硫含量原油的加
工技术。开发和完善乙烯裂解炉、乙烯“三机”技术及装备。
  基本化工原料,发展羰基合成醋酸及衍生物工业生产技术。开发万吨级
苯酐生产技术及低压合成甲醇技术。
  发展五大塑性树脂等合成材料,发展经济规模生产的聚乙烯、聚丙烯、
聚氯乙烯、聚苯乙烯和ABS五大通用热塑性树脂和合纤聚酯、腈纶及合纤单体
的技术和装备。利用已有的聚合物开发专用材料。
  开发聚碳酸酯、尼龙-11、尼龙-6等工程塑料。
  发展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等农药新品种。发展石油化工、化肥、化工等
行业生产所需的新型高效催化剂。
  发展精细化学品、橡胶加工及制生物化工技术及装备。

  (四)机械、电子及通信工业

  1、机械工业

  提高基础件的性能质量和可靠性。发展农用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机械、工
程机械、建筑机械、包装机械、印刷机械的设计和生产技术。
  发展以轿车制造技术为中心的汽车规模生产技术及工艺装备,提高关键
零部件的设计、生产水平,增强汽车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提高汽车工艺装备的
成套能力。
  开发超精加工技术、精密铸造技术、精密热塑性成形技术、机械构件冷
温精密成形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激光加工技术及装备,发展经济型表面功能覆
层技术与装备,清洁生产技术,陶瓷、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高性能机械工程材
料及应用技
术。
  发展国产数控技术,以加工中心、数控机床为主要产品,提高国产数控
系统、伺服系统的技术水平和可靠性。发展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提高焊接、装
配、搬运、喷漆等工业机器人的技术水平。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机械制造柔性自
动化技术。推广和应用先进、成熟的电子技术改造传统的机械产品及装备。
  发展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及装备。开发氟里昂替
代技术、工业及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燃煤烟气处理技术、城市垃圾处理技术及成
套装备。发展生态农业装备及关键技术。推广企业综合节能、节材技术。

  2、电子工业

  发展计算机及软件技术。开发网络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大容量存储
器、智能接口和服务器技术及产品。突破中文开放式计算机系统技术。发展多媒
体技术、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及产品。开发具有自主版权的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
应用软件。发展国民经济信息化重大应用系统。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工程技术、
控制技术、管理技术。
  发展数字化电子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开发数字压缩技术、数字编解码
技术、高速调制与解调技术。发展单边带广播技术、数字广播、接收及音响技术、
高密度数据存储技术及产品。
  发展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大生产技术以及微细加工工艺设备、专用材料
生产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版权的专用集成电路产品。发展新型激光器、高清晰度
大屏幕平板显示器、大尺寸液晶屏、高分辨率显像(示)管等光电子器件及材料
的工业化生产技术。
  发展电子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的设计技术、大生产技术及其应用技术。
发展各种类型的数字化、智能化仪器仪表技术及产品。
  发展模糊控制技术及其应用技术。发展先进的电子产品基础共性制造技
术。
  开发以空中管制系统为主的交通管制技术与装备。

  3、通信工业

  发展新型数字程控交换技术与装备。发展先进智能网技术、综合业务数
字网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生产技术。
  发展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和数字无线环路系统设计技术和配套产品的生产
技术。
  发展以同步数字系列传输技术和数字交叉连接设备为主的大容量光纤通
信网络技术及设备生产技术。
  发展邮件处理自动化技术及关键设备。

  (五)轻纺工业

  1、轻工业

  生物技术,采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和常规诱变育种相结合的方法选育
工艺性能优良的高产菌种。采用重组DNA等现代育种手段构建耐特殊环境和专
一性强的工程菌。采用酶工程和发酵工程的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洗涤剂、制革、
饲料用酶制剂系列产品。开发食品加工、保鲜、保藏和增进食品风味的新型酶制
剂及食品添加剂。
  模具设计、加工技术,开发塑料制品模具的CAD/CAE/CAM、CAPP系统,
并实用化、产业化,提高大型、精密注塑模具及精密异型挤出模具的设计制造水
平。
  工程化食品关键技术,发展新型挤压机,发展高纤维、高蛋白、低脂肪、
谷物、肉类等原料的挤压加工工艺技术,膜分离技术在食品质构重组中的应用技
术。进行香料、色素、营养素微胶囊包壁材料的优选、配比及胶囊化方法、干燥
方式等的研究。发展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无菌包装技术、冷杀菌技术、微波技
术等现代食品加工技术。
  造纸,发展木材高得率、高白度的化学机械浆及应用技术。各种非木材
纤维原料的备料、净化技术和设备。少污染和无污染制浆、漂白技术。
  日用陶瓷,继续发展陶瓷原料精制技术。发展等静压、干压和高压注浆
成型工艺的关键配套技术,功能陶瓷和结构陶瓷。推广二次烧成工艺,开发快速
烧成技术。
  家用电器,发展智能化、节能型家电新产品,发展模糊控制技术、变频
技术。开发家用电器中的各种传感器关键部件。

  2、纺织业

  发展服装的设计技术。发展化纤原料及化纤品种,开发化纤高、新、特
和仿生、仿真功能性纤维。发展超有光、超细旦、复合、异收缩等化纤新产品。
完善各种长丝、短纤维生产技术。
  印染后整理技术,开发各种差别化、功能性合纤及混纺、交织产品的前
处理、染色和风格整理加工工艺技术及配套助剂。开发棉型纺织品的防缩、免烫、
超柔软
等各种功能性整理工艺技术。发展适合纤维素纤维的生物酶加工技术及整理
工艺。开发真丝重磅织物的练、染工艺。推广真丝织物精细印花技术。
  采用电子技术等新兴技术,提高纺织机械机电一体化水平和可靠性。开
发和推广纺织专用CAD、CAM技术。发展过程自动化纺织加工技术及设备,
大型化、自动化和连续化化纤技术装备。推广清梳联合机、自动络筒机和用电子
技术改造的经济型无梭织机。开发和推广化纤仿真纺织品和麻产品新型印染后整
理设备。

 (六)医药工业

  1、化学医药

  发展药物创新技术和新型高效医药产品。重点是医治心、脑血管疾病,
恶性肿瘤,病毒性疾病,老年病,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和特种疑难病等疾病
的药物。
  推进现代技术对传统医药产业和产品的改造,利用生物技术开发医药新
品种。重点是基因工程药物,酶工程,细胞工程产品。
  开发制剂新处方、新剂型和制剂生产新工艺。重点是控释、缓释制剂,
固体分散剂,微囊剂,复方制剂,重要制剂辅料,药物包装技术和材料。
  开发手性药物技术,酶促催化反应和药物生产专用技术和重要设备。

  2、中成药

  发展密封式连续粉碎、筛分、混合机组;灌组式逆流提取和强制循环等
高效低耗的提取工艺;喷雾干燥、一步制粒、冷冻干燥技术。
  发展中药剂型和新型中成药饮片。
  开发中医急症、老年病用药。

  3、医疗器械

  发展临床急需的常规医用诊断和治疗设备。常规生理信息记录和监护设
备,放射诊断和治疗设备,新型光电医疗设备及中、小型B型超声诊断仪的更新
换代。
  开发各类新型医用材料及制品。医用级高分子材料、金属及合金材料、
陶瓷及生物材料。用于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诊断及治疗
的各类医用导管、附件,活性人工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等。